北京市推出职称制度改革新举措,破除体制外科研人员职称申报“玻璃门”。非公单位的科研人员可通过社会化方式,参加北京市科委或北京市社科院组织的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两个研究系列职称评价,取得职称资格后,企业、智库等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自主择优聘任。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等单位联合发布《北京市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和《北京市深化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按照“干什么、评什么”的原则,分层、分类为两类科研人员量身定制了清晰的职称评价标准。此次改革打通了体制内外科研人员的评价渠道,实行分类管理模式。职称自主评聘单位的科研人员,通过单位职称评审即聘任到岗位;非公单位的科研人员,按照“个人自主申报、行业统一评价、单位择优使用、政府指导监管”的方式,参加职称评定。(记者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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